雷颐 紧贴当代中国社会脉络(2 / 6)

或“大众文化”的出现,即“文化”通过技术或“文化工业”大批量“复制”,成为行销的商品。这种“文化”或“文化现象”,无疑有着不容忽视的缺欠。战后,在美国最终形成的法兰克福学派,以“流行/大众文化”最为发达的美国为典范,对“流行/大众文化”的社会意义作了鞭辟人里的分析和批评,可谓振聋发聩,确有启发和借鉴意义。这样,今天中国的“文化批评”者们自然可以顺理成章地“引用”法兰克福学派的文化批评理论。不必细举,读者只要稍稍翻阅有关文章,便可发现多数几乎是“全盘照搬”法兰克福学派的理论。不过,认真思考一下,把这种在“发达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的、对“发达资本主义”进行批评的理论全盘照搬过来,并不是完全没有问题的。或者说,其实也不符合法兰克福学派批判精神的实质。

20世纪30年代初,法兰克福学派在德国的法兰克福形成,不久就面对着法西斯极权统治的威胁和迫害。因此,它的批判锋芒首先针对法西斯主义和极权主义。它对法西斯主义作了激烈的批判,但对斯大林的苏联也作了程度不同、有的还是相当严厉地批判和否定。它的晚期主要代表人物之一的哈贝马斯还提出了“左派法西斯主义”这一引起激烈争论甚至备受批评的概念。对这种批判,人们可因种种原因或是赞同或是反对,但应该承认,它首先是一种深刻的政治批判,是一种反对政治专制、极权的理论。不错,它对“自由主义”也有严厉的批判,但它是从“自由主义”对“自由”的要求和坚持并不彻底(它认为是这样)这一角度来进行批判的,而不是对自由本身进行否定。尽管他们对美国、对自由资本主义制度也有着非常严厉的批判,甚至将其与法西斯独裁相提并论。但值得玩味(或说具有讽刺意味)的事实是,当面对法西斯的迫害而不得不流亡他乡时,在社会主义的苏联和自由资本主义的美国之间,他们最终还是选择了美国。而且,一旦“自由”受到法西斯主义的威胁,他们还是清醒地意识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