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发生在侦讯中的事做了一个重点说明,理由只有一个,就是让读者回想阿姆斯特朗命案那一夜的事情。很多已发生的事没有在侦讯讨论之列,而列举出来的事情中有一些是我不知道的。总之,整个侦讯过程相当沉闷。六个挤在角落里的陪审员,显然只是些木偶,完全被那个全能的检察官所掌控。
我和葛屈德坐在后排的位子上,因为有很多我们认识的人都在场:像从头到脚都穿戴黑色丧服的芭芭拉·费兹(她总是动不动就穿黑色服饰,因为那样很合时尚),还有在命案当晚从绿林俱乐部过来一探究竟的贾维斯先生。哈顿先生也出席了这次侦讯。当侦讯像老牛拉破车似地进行时,他一副很没耐性的样子,但是对证词的每一点他都清楚得很。杰姆逊在一个角落里专注的看着整个侦讯过程。
吏都华医生首先接受审讯。他的证词不多,总结其重点如下:星期天清晨稍早,四点四十五分时,他接到一个电话。贾维斯先生在电话中要求他立刻赶到阳光居室”,因为那里出了意外事件,阿姆斯特朗先生中枪了。他赶紧穿好衣服,收拾了一些医疗器材,开车赶往阳光居室”。
是贾维斯先生来应的门,然后立刻带他去东厢房。在那里,他看到尚未移动过的阿姆斯特朗的尸体。医疗器材是派不上用场了,因为他已经死了。在回答检察官的问题时,他说尸体除了被翻过来之外,没有多做移动,尸体就躺在螺旋楼梯口的地方。是的,他认为死者是当场死亡的,尸体还有点儿温温的,也还没有呈现死后僵硬的现象——通常在猝死的案例中,这种情形会较慢出现。不,他认为可以排除自杀的可能性,因为一个人虽然可以在自己身上造成那样的伤口,可是难度很高,又没有找到武器。
医生检验的部分结束了,但是他犹豫了一下之后,又清了清喉咙。
检察官先生,明知会占用侦讯的宝贵时间,我还是想提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