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地知道,为何他今天晚上会破例。或许是因为那名贝斯手在台上挪出属于自己空间的方式。他仿佛是在某个其他次元里移动着。班杰认出了这一点。或者说,他向往这一点。
“你的脸是怎么回事?”贝斯手问着,指着他下巴的伤疤。
“冰球。”班杰回答。
“所以,你是个战士?”
他的方言腔背弃了他,暴露出一个事实:他并非本地人。他提出的问题说明,这恐怕是他第一次造访此地。
“如果你想知道这一点,你就不应该在别人脸上找伤疤。你应该在他们手指关节上找伤疤。”班杰回答。
贝斯手深深地抽了几口烟,将刘海从眼前吹开。
“在所有我弄不懂人们为什么付出这么多的运动项目里,我对冰球尤其不了解。”
班杰哼了一声,说:“贝斯不就是让连吉他都弹不好的人弹的吗?”
贝斯手高声大笑,笑声如歌般在树丛间回荡,很快就冲击到班杰的胸口与脑海。能产生这种效果的人寥寥无几。能同时兼具龙舌兰酒与香槟酒特质的人屈指可数。
“你一直住在赫德镇吗?住在这么小的城镇里,不会得幽闭恐惧症吗?”贝斯手微笑着。
他的目光在班杰的双唇边逡巡,在害羞与贪婪之间游移。班杰任由烟圈飘过面颊。
“我住在熊镇。相比之下,赫德镇算大城市。你在这里做什么?”
贝斯手耸耸肩,努力使自己的声音听起来毫不在乎,但内心的所有伤痛蠢蠢欲动。
“我的堂兄弟是这个乐队的主唱,他们的贝斯手到别的城镇上学去了,他们问我要不要搬到这里来,代班一两个月。他们真的很差劲,我们演奏的报酬也不过就是一箱啤酒,可是我就是……我之前有一段很失败的感情。我必须逃走。”
“逃到这里已经够远的了。”班杰说。
贝斯手倾听着树丛所发出的声音,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