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她的生命切割成了许多个小时。每个小时里做啥,都由父亲说了算。父亲老是撕她正在阅读的小说,老是揍她。每天下午回家后,父亲总是一手拿英语书,一手拿鸡毛掸子。一发现紫晓有不会读的地方,父亲就会抡起掸子。父亲打坏了好多鸡毛掸子。后来,紫晓一见父亲,就想哭。
到了青春期,紫晓便开始反叛,其反叛程度超越同龄人,几乎无所畏惧了。她跟常昊私奔后最美的感觉,便是觉得终于逃出了父亲的魔爪。
紫晓不爱父亲。但认为父亲是个好父亲。原因是人们都夸他。确实,父亲刻板,正直,公正,能干。后来,灵非说,紫晓的精通英语,也得益于父亲的鸡毛掸子。
紫晓没有理由不爱父亲。
她常在同学面前夸父亲,还是在上大学的时候,班上同学就知道她有个好父亲。那时,她也是事事以父亲为标杆。所以,在那所很有名的大学里,她却成了老师眼中的宠儿。她是那所大学博物馆里的讲解员。那博物馆的镇馆之宝,是一套完整的人体标本。据说,都是用真人的遗体制成的。每周,那儿总能迎来几批前来观赏的人们。紫晓总是在重复着那些她已重复了千百遍的内容。同学们都很羡慕她,都说紫晓很像明星。确实,在那么多的参观者群体里,白衣的紫晓显得非常出色。那时,她也喜欢白衣,那种耀目的白,给了她一种聚光灯一样的感觉。
同学们叫她白轻衣。她很喜欢这个名字。后来,她的梦中老是出现一个神秘的女子,也自称是白轻衣。
紫晓后来说,她对那所博物馆最强烈的印象有两点,一是她接待过一个来自西部的歌手,是西部史诗《娑萨朗》的传人。在那人身上,她感受到一种从来不曾有过的活力,她跟他有过短暂但热烈的一段纯洁交往。此外,便是那些博物馆中的人体标本。毕业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每次看到人。她都会想到跟人的诸多位置相对应的标本部件。所以,外表开朗的她其实并不开心,老觉得她的世界,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