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旧案(8 / 14)

他们走出校园东北角的门,穿过一个似乎处于停工状态的工地,前面是一片起伏的丘陵,茂密的树林和灌木丛将丘陵掩映得犹如墨绿色的波浪。

“那时我们管这里叫后山,放学后,有些早恋的同学会成双结对地来这里玩儿,刚才咱们经过的那个工地,原本是一个煤堆,看施工的样子,估计是学校要扩充疆域,这座后山,估计早晚也要不保。”呼延云叹了口气,就像所有住在二环路里的老北京看到残垣断壁一样。

于文洋到现在为止,都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带自己来这里,所以只能沉默不语,继续跟着呼延云往前走。

不远处,痤疮和另外两个保安跟在他们的后面。

直到站在树林最深处的一片洼地,呼延云才停下了脚步。

他抬起头,环顾四周:树林依旧葱茏,阳光从无数的叶隙间洒下,令他的视线模糊在一片碎金子般的色泽中,这色泽暖融融的,让人醉醺醺的,夏天的风吹过树林,掀起一片哗啦啦的声音,清纯而甘洌,毫无杂质,足以忘记所有的烦恼和忧愁。可惜我一直没法让自己真正醉倒和遗忘,而这也恰恰是我痛苦的根源。

他淡淡地苦笑了一下,转过身,对于文洋说:“一晃快十年了,我再也没有走进过这片树林,虽然随着成长,我们总会告别一些地方,但是大多数地方都是我们没时间故地重游,而这里,却是我刻意回避的……只因为一件事,一件我很少跟人再提起过的事。”

他长长地吁了一口气,接着说:“十年前,高中毕业,再经过一个暑假,我们就要走入大学校门。初中三年,我一开始过得不好,受人欺负,可是后来我组织起同学们奋起反抗,一举改变了处境,也是因为一些缘由,我变成了一个推理者。高中三年,我名气越来越大,成了一个货真价实的高中生侦探,那时我有一个搭档,也可以说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们俩联手,几乎无往不胜。不过他由于内向,有点像个女孩子,经常受人欺负,我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