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里,他们也够不到药瓶,只能眼巴巴地看着段明媚痛苦地死去。”
于文洋的神情依旧像戴了面具一样僵硬,但是如果仔细观察,会发现他垂下的双手在发抖,面颊上的咬合肌明显鼓起。
“那么,谁是那个扔药瓶的人?”呼延云盯着他,“这个问题简直像1+1那么容易,因为只要比对一下A和B足迹的位置就可以发现,B的鞋尖面朝南二库里面,他所站立的位置几乎是矩形铝皮横槽的正下方,也就是说,除非药瓶是个回力标,否则他无论怎么扔,顶多砸在最下面一根横槽的下方,不可能砸中最上面一根横槽,而能办到这一点的,只有站在B对面的A,他如果掷出东西,抛物线非常容易砸中最上面一根横槽,并且正好砸出那个小坑——”
呼延云停顿了一下,用无比清晰、缓慢而具有力量的声音说:“而那个A的足迹,现场勘查笔录显示,属于你于文洋。”
注解:
[1] 警方设置的保护证人的保密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