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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西听到警报器响起,仍继续把车开进丹老家的车道。她并不认得眼前这栋有着陡峭的人字型屋檐、宏伟宽敞的房屋,以前这里只是一间黄色隔板小平房。被修剪得整整齐齐的草皮后方,那栋房子如今已变成了两层楼,有几扇屋顶窗。宽敞的门廊上安放了几张木条躺椅,原来的隔板墙换成了浅蓝色的鳞片式木墙,外加灰色镶边木条,很鲜明的东岸风格。

丹打开大门,来到月光之下,两只斗牛犬分别守在他两侧,它们体格庞大、肌肉精实,长着短短的黑鼻子,极短的毛皮下显露出坚硬宽大的胸膛,就像是被打了类固醇般。有那两只大狗守护,丹看起来就像是威武的埃及法老。

崔西一边离开车子,一边背上旅行袋,“它们不会咬人吧?”

“只要经过正确的介绍就不会。”丹穿着白色T恤,外套黑色V领毛衣,牛仔裤一侧的膝盖处破了个洞,光着脚丫,一副怡然自得的样子。

“听起来不太妙。”她朝翠绿色草坪里的石子小径走去,草坪的颜色和气味显示,它刚被修剪过。

“你只要伸出手,让它们闻闻你的手背就行了。”

“听起来真的很不妙。”

“别傻了。”

崔西伸出手,体型稍小一些的那只狗伸长脖子,冰凉的鼻子轻拂她的手背。丹介绍:“这只叫福尔摩斯。”

“不会吧?”“福尔摩斯”是丹以前最爱的口头禅之一。

丹的视线转到另一只大狗,“这只是——”

“让我猜猜,‘猪头’?”她说。丹小时候的另一个口头禅就是“猪头”。

“那个很难听耶。不是的,这个大家伙叫雷克斯,取自雷克斯暴龙。”雷克斯闻都没闻她的手一下,“它比福尔摩斯害羞一些。”

“它们是什么品种?”

“罗德西亚背脊犬和英国獒犬的串儿。这两只狗加起来得有将近一百三十公斤重,伙食费是我的两倍。你带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