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岁时,米切尔决定当一个职业窃贼。 在此之前,他过着正常人的生活。他当过兵,退伍后结了婚,有自己的工作,他是一个钟表修理匠。三十岁时,发生了两件事,改变了他的生活:他妻子的突然病逝,以及随之而来的失业。 米切尔觉得自己很适合做盗窃这一行。他以前没有犯罪记录。跟黑社会也没有联系。他清楚地知道,大部分的职业窃贼为什么会失手被擒。这主要是因为:他们有固定的行窃方式;通过黑社会销赃;有犯罪记录。 说到犯罪记录,五年来,米切尔连交通罚款单都没有收到过;至于销赃嘛,他决定只偷流通的货币,那样就不必依靠别人来销赃了。 他开始了准备工作。 首先,他练习进入室内的方法。 他虽然对开锁很熟练,但还是决定用更快的进门方式。他用玻璃刀和胶布练习切割,并用肥皂来降低噪音,他练得非常认真,一直练到能迅速无声地在玻璃上划出一个六英寸的洞,然后轻轻一敲,取下那块玻璃。 接着,他开始从各个商店购买所需要的工具。他买了一把小铁撬、一把镙丝刀、一些马赛克条,以及一把昂贵的镶钻石头的玻璃刀。至于衣服,他买了一双很流行的胶底鞋,一件海军蓝外衣和一条黑裤子。他不想穿一身黑,这样太引人注目,但是黑色的效果总是好一点。他最后买了一个小收音机。 然后,他开始了他的冒险工作。 他的第一个目标,是一个有钱的塑料公司董事长的家。那是一栋大房子,位于城西。米切尔经过仔细的侦查,弄清了他们没有养狗,晚上也没有仆人睡在里面。固定的住户只有董事长和夫人,以及他们的两个儿子,儿子们目前在上大学,周末一般不在。 每隔三天,米切尔就在晚上十点到十一点之间,打电话到董事长家。第一次有人接,米切尔马上挂断电话。第二次,还有人接,他假装打错电话,搪塞过去。如果他打四次电话时,还有人接,那米切尔就决定放弃了,但是,第三次打去时,发现董事长夫人不在。 米切尔立刻穿上黑衣服,将工具放进褐色的帆布袋里,钻进
窃贼(1 /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