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的那个词是‘恶心’,别那么发音,恰克。”
“太好了!”笑容更灿烂了,“不提问,是吗?”
“嗯……也许提几个问题。”
恰克皱皱眉,但这是装的,他知道自己快解放了。他重新翻开平装书,开始读起来,他的声音结结巴巴的,非常慢……和他正常的说话声音截然不同,好像是两个人一样。
“当然,那……使我恶心。但这……和我的遭遇相比……和我在可怜的汤姆·肯……肯亚的床边所看到的相比,就不算算什么”。
“子弹射穿了他的身体,他正在干去……”
“死去,”约翰尼平静他说,“注意上下文,恰克,注意上下文”
“正在死去,”恰克说,咯咯笑起来。然后他接着读道……他正在死去,这时我……到……到了……
约翰尼看着恰克,感到一阵悲哀涌上心头。恰克读的是马克斯·布兰德的小说《火脑》,这小说写得简洁明快,读起来本应非常流畅的,恰克却用手指着,逐字逐句地读得非常吃力,他的父亲罗戈尔。柴沃斯拥有一家大纺织厂,是新罕布什尔州南部一家很大的企业。在社尔海姆他的家,有十六问房子,五个佣人,其中包括潘高,潘高每周一次去朴茨茅斯上美国公民课。柴沃斯有一辆卡迪拉克敞逢车。他妻子四十二岁,是了位非常温柔的女人,开一辆奔驰汽车。恰克有一辆巡洋舰。全家资产将近五百万元。
恰克十六岁,约翰尼认为他长得非常帅。他身高六英尺二英寸,体重一百九十磅。他的脸谈不上英俊,但那上面很光滑,没有粉刺之类的东西。嵌着一双深蓝色的眼睛——在约翰尼认识的人中,只有莎拉·赫兹列特才有这么蓝的眼睛。在中学,恰克是个积极分子,积极到了可笑的程度,他是棒球队和橄榄球队的队长,是上一学期的低年级学生会主席,是下一学期的学生会主席候选人。最让人惊讶的是,这一切没有使他变得自负傲慢,赫伯·史密斯曾来看过约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