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子都很怕她,也害怕走进这座糊着过时的墙纸、支着铁架子床的破房子。父亲为何每年夏天都要来这儿,绝对是一个谜。他似乎必须每年回一次那个令他饱受屈辱的地方。”马蒂后来有一次说。
但这儿也有清早的咖啡香,有洒在客厅瓷地砖上的阳光。马蒂和丽兹去厨房取餐具,弄出一阵轻微的碰撞声。父亲认真地读着报纸,母亲则细心规划着当天的行程。之后则是山洞探险、骑自行车和在公园里玩滚球的时间。
八月底,贝迪拉克终于迎来了一年一度的葡萄酒节。每天晚上都有乐队演奏,家家户户张灯结彩,烤肉的味道弥漫在大街小巷。我和哥哥姐姐坐在议事厅高高的台阶上,望着大人们在村里的广场上载歌载舞。我手里拿着父亲交给我的相机。这是一台昂贵而笨重的玛米亚[2]相机,我的任务是用它拍摄节庆场面。我把这当成我的荣幸,因为父亲不会轻易把相机交给旁人。就在他风度翩翩地牵着母亲穿过广场时,我骄傲地按了几下快门。
爸爸舞跳得很好。”丽兹用内行的口气说。
姐姐那年十一岁,留着一头金色鬈发,是个大姑娘了。当时,她已经患上了被我和马蒂称作戏剧综合征”的毛病。她的一举一动都像是在演戏。她容光焕发,仿佛有灯光打在脸上;她的声音清澈响亮,即便坐在最后一排也能听得一清二楚。在生人面前,她总爱装出一副少年老成的样子,但实际上她才刚刚过了做小公主的年纪。她爱画画、唱歌,喜欢跟邻家的孩子一起玩,常常好几天不洗澡。她一会儿想当发明家,一会儿又幻想成为精灵。总之,她的脑袋里能够同时想几千件事情。
那时,很多女孩都喜欢拿丽兹取乐。我经常能看见妈妈坐在她房间里安慰她,多半是因为她的那些女同学又惹恼了她,或是把她的书包藏了起来。妈妈走后,我被允许进入她的房间。她使劲用拳头捶我,我甚至能感觉到她呼在我皮肤上的热气。接着,她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