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等着你。”她在走廊里对他喊道。 到快活俱乐部,足足有两英里路,他一边走,一边想起他当初的黄金时代——他曾经当过新南威尔士的重量级选手—— 那时候,他常常坐着马车去拳击,而且常有个在他身上押大注的人跟他同路,替他付车钱。就拿汤米·彭斯同那个美国黑人杰克·约翰逊来说吧—— 他们都是汽车来往。可是他只好走路!同时,人人都知道,在拳击之前,辛苦地走两英里路不是个最好的办法。他老了,如今的世界对上了年纪的人真是不好。除了做苦工以外,他简直毫无用处,即使这样,他的坏鼻子和肿耳朵还要跟他作对。他真希望当初他学会一样手艺。从长远来看,那总要好一点。可是从来没有人对他这样说过,再者,他心里也明白,即使有人跟他说过,当时他也不会听的。那时候,生活太轻松了。大笔的进款—— 激烈、光彩的战斗——中间还有一段段休养和闲游的时间——
一大串拼命奉承他的人总是跟在他后面,拍拍他的背,握握他的手,那些阔少也都乐于请他喝酒,借此可以跟他谈五分钟的话,以为莫大的荣幸—— 那种情形的确光彩:全场观众狂呼起来,他用暴风雨一样的拳法来收场,评判员总是宣布:“汤姆·金胜利!”而第二天报纸的体育栏里就会登出他的名字。 那才是黄金时代!但是现在经过他慢慢地回想,他才明白,给他打倒的都是些老头子。那时候,他是青年,正在成长;而他们都是老年,正在没落。怪不得他赢起来这么容易—— 原来他们的血管都已肿胀,指节已经打伤,由于长期的拳击比赛,筋骨也已经疲乏。他记起那一次在拉希卡特斯湾,在第十八个回合里,他怎样打垮了老斯托什尔·比尔,后来老比尔在更衣室里像小孩子一样哭起来的情形。也许老比尔当时也是拖欠了房租;也许他家里也有一个老婆同两个孩子;也许在拳击的那天,比尔也是渴望吃一块牛排:当时,比尔斗得很勇,因此挨了他无比凶狠的还击。现在,在他自己也受到了这种折磨之后,他才明白在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