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如果围着营火,讲到关于勇气、体力和剽悍的故事,那也少不了要谈一谈他的事迹。而且,每逢大家的谈兴低落下去,只要有人提起跟他同甘共苦的那个女人,他们的话也一定会变得又热烈起来。 前面已经讲过,大概上帝在创造阿克赛尔·冈德森的时候,又想起了他们古代的手艺,仿照洪荒时代的人把他塑造出来。他的身材魁伟,足足有七英尺高,穿着一身华丽的服装,显示出一位黄金国王的身份。他的胸脯、脖子和手脚,都跟巨人一样。他那双雪鞋,因为要负担三百磅重的骨头和肌肉,比别人的长一码多。他那张粗线条的脸上,头角峥嵘,下巴肥大,一双淡蓝色的眼睛,从来不知畏缩;一看他这张脸就知道他是个只懂得强梁霸道的家伙。他那结了霜的头发,黄得像熟透了的玉米缨子—— 衬托着他那张脸,仿佛日光横扫黑夜,一直披到他的熊皮袄上。他在狗前面从窄路上摇摇摆摆地走过来的样子,隐隐约约地露出一种过惯了海上生活的人的习气。他用狗鞭的把子敲马尔穆特·基德的门的神气,简直像一个到南方打劫的北欧海盗,猛攻城堡的大门。 普林斯露出他那女人一样的胳膊,揉着生面团,不住地瞟着这三位客人—— 三个这样的客人同时走进一个人的屋子,这可真是一辈子也碰不到的事。那个怪人——马尔穆特·基德管他叫尤利西斯的那个家伙,仍然吸引着他;不过他最感兴趣的,却是阿克赛尔·冈德森同他的老婆。她赶了一天的路,已经觉得很辛苦了,自从她丈夫获得了寒带的金矿矿苗,发财之后,她的身体就在舒服的木房里变得软弱了,她觉得很累。她就像一抹娇弱的鲜花靠着墙似的,偎在她丈夫的宽阔的胸脯上,懒洋洋地回答着马尔穆特·基德的好意的取笑;她那深深的黑眼睛,偶尔对普林斯瞟上一眼,就使普林斯很不自然地激动起来。因为普林斯是个男人,身体很健康;一连好几个月难得见到女人。还有,她的年纪比他大,又是个印第安女人。可是她跟他见到过的那些土著的老婆都不一样:她出过远门—— 他从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