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 隐约有点不对劲(4 / 7)

但好像又回答了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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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景桓一脸问号,“怎么突然问这个?”

不光疑惑这份突然,还疑惑SHNiee的合同问题。

“钟铉哥他们的合约,去年就到期再续了吧?”

“不是全部到期,你也知道,SHNiee是08年出道的,那时候的合约很复杂……”

她一说陆景桓就明白过来,这是历史遗留问题。

众所周知,2009年,从东方神起分裂出来的JYJ把S.M告上法庭,艺人所遭受的奴隶合约事件愈演愈烈。

这促使半岛公平贸易委员会下令:当时国内的19家娱乐公司必须修改旗下230名艺人的不公平合约。

在合约修改之前,这些艺人签下的合约都是长达十年甚至十五年的卖身契。

首当其中的就是最讲究家族爱的S.M,他们跟东方神起签订的合约,卖出50万张专辑,每人仅可获分1千万韩元(约5.6万RMB)。

合约年期也长达13年,加上兵役2年,合约延长至15年以上,且提出解约需赔偿高达数千亿韩元的违约金。

别说东方神起,后面的SJ、少女时代、SHINee也是差不多的待遇,合约修订之前,还是练习生的林允儿就跟S.M签订了长达15年的艺人合约,生是S.M的人,死是S.M的鬼。

如果不是JYJ造成的社会影响过于大,现在的艺人也是差不多的待遇,从新人干到老人,要被一家公司吸大半辈子血。

艺人的职业生涯才多久?等到约满的时候,他们也没什么商业价值可言了。

这也是为什么那时候的S.M,对练习生极尽PUA之能事,也不怕人跑路的原因。

他们看中的练习生,都会提前签订奴隶条约,想跑路就得付出千万倍的代价。

如果不是JYJ事件,卢景焕也没办法趁乱从S.M脱身。

那个时期之后,娱乐公司所能签订的最长合约才变成七年,在此之前的合约则强制缩短,又因为每个idol的实际情况不同,导致签约时间有长有短。

所以金钟铉的合约到期时间不是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