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饿得难受,巴不得能吃了被子枕头。那时候,她就梦想有一天能在布津帝国的演艺圈里站稳脚跟,最好能做一线演员,能拍名导演的戏,只有这样,才离她记忆里的那些闪光的小钻石更近一步。
她没有家世背景,又瞧不起那些为了一个有正面镜头的路人甲都肯跟制片人睡的演员,虽然大环境告诉她,各取所需是这个社会的生存法则核心条款之一,并没有太可耻。苗真的第一支广告是大二的时候接下来的,某极小的品牌的高跟鞋,葡萄红色,9cm酒杯根,脚腕上有个荧光紫的搭扣,模特只露腿脚不露脸不署名不出声。她必须每三天向导演汇报一次腿围数据,每天晚上绑著轻便沙袋压腿,由於住在上铺的关系,腿举高了就不能重重放下,缓慢的动作让她的整条腿都在抽筋──最後的报酬是2000块,和那双拍摄时一直穿著的样板鞋。後来商场打折的时候,苗真和闺蜜在柜台里看见了那双高跟鞋,不知道什麽缘故,其他鞋子都2折3折,只有它孤零零地立在那里,旁边有一只小小的签:特殊商品,不参加折扣。苗真太高兴了,仿佛只有它天生高贵,有她的腿的海报已经卷边,乌蒙蒙,广告语用了特殊印刷的工艺,显得格外突出:女人的高度。苗真几乎把它读成对自己的褒奖。
闹锺在枕头边一格一格走,压腿让身体热起来,她钻进被子里,一会儿左侧一会儿右侧,几乎把枕头碾平,眼前总是出现那个没有影子的鬼。说不上多麽害怕,但是距离事发刚过去不到三天。
那就是秦峻吗?秦峻住在树林里吗?为什麽要伪装失踪?为什麽不肯出来把当年的恩恩怨怨说个清楚?为什麽,他能镇定地看著自己的儿子都快要成家,却仍旧默默地当古堡里“不存在”的影子?
苗真知道这种感觉,看见熟悉的亲密的人立在面前,无法接近,甚至无法伸手。梦里醒来,不管哭笑,她知道自己身边至少应该有一个人,就一个,只要一个,一个足矣,他也许在写字,带著老花镜,此刻会问问睡眼朦胧的女儿:昨天又熬夜了?他也可以在吃早饭,自己给面包涂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