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省惯了,我一点儿辄都木有。
初一路过我家的公共汽车都停运,我只好跟人拼车回家,花了我八十,不过再贵,家是一定得回的。
越长大越开始明白,为什么过年过节的人们都往家里跑,不管多远,不管多辛苦,也要回到那个地方去,因为那才是真正可以停靠的地方,除那里以外,再热闹的都市、再繁华的街区,再多的纸醉金迷、声色犬马,那都叫异乡,那都叫天涯,就像一个朋友曾经说的,离家一步便是天涯。
回家三天半,除了两个不得不去的聚会,我一直窝在家里,给我娘亲择菜,洗盘子,给我爹浇花,理书架。爹妈也可算抓住我了,把我家过年准备那些各色各样的年货统统往我肚子里塞,每顿饭都变着花样地做,最后我走的时候娘亲还很遗憾地说,“咱家冰箱里还有一块驴肉没给你吃呢!”
我把我在家被当做饭桶的遭遇发短信给韩暮雨说了,引得他各种羡慕嫉妒恨。
回家一趟的结果就是,到单位上称一称,足足比回家前胖了四斤。我再次感叹,这可真是我亲爹亲妈。
在家围着爹娘转还不觉得怎样,这一回到单位,回到以往过厌了的日子里,我又开始疯狂思念韩暮雨。他就是我的牵挂,除了爹妈,他就是我人在天涯唯二放不下的牵挂。
离韩暮雨说的出正月还早呢,先到来的是元宵节。
元宵灯会是L市的传统项目了。正月十五晚上,吴越非拉着我去灯会看美女。我可没那个雅兴,外面死冷的,人又多又杂,哪如窝在宿舍里看看电影舒服。我说我不去了,我有对象了。吴越一瞪眼,有对象怎么地啦?对象还有嫌多的啊?所以韩暮雨给我打电话时我正在灯会现场被吴越扯着往人群更密集的地方扎去,我堵住一只耳朵,提高了声音跟电话那头的韩暮雨喊话。
一片混乱中,我听见韩暮雨说,他已经回到L市了。
回来了!居然这么早!我又惊又喜,满脑子就一个念头,去见他,现在、立刻、马上、一秒钟不带耽误的。
连招呼我都没跟吴越打,丢下他老哥一个在朦朦彩灯下扒拉开成片的庸脂俗粉寻找佳人,我几步冲出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