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晚对方还请他们吃饭,饭桌上老总好一顿指示,陈随文和主管装了半天孙子,回到家时已经晚上十一点了。曲乐给他留了灯,陈随文看到茶几上有一套码放得整整齐齐的崭新《九天》,封面跟以前看的样书有些差别,陈随文随手翻看了一下,发现扉页上有高朝的签字“随文兄惠存人间无双敬赠”,落款日期是今天。陈随文猛然想起来今天是高朝签售的日子,自己早就答应他去捧场的,结果给忘了个一干二净,而按照高朝的性格,他居然没有提醒自己,这实在有点怪异啊。
陈随文拿出手机看了一下时间,觉得高朝应该还没睡,便去隔壁敲门,敲了半天都没人来开门,倒是把屋里正在做面膜的曲乐惊动了,曲乐穿着厚厚的棉睡衣从屋里探出头来:“你找高朝?他今晚去广州了,没告诉你?”
陈随文收回拍门的手:“那他书是什么时候送来的?”
“下午送来的,他回来收拾行李,顺便拿过来的。”曲乐说。
陈随文有种莫名的歉疚感:“那他今天签售情况怎么样?”
曲乐说:“应该还不错。怎么了?”
陈随文叹气说:“我之前答应他说要去给他捧场的,结果今天去株洲出差了,根本就忘了这件事,我看到书才想起来。”
“没事的,你给他打个电话说一下吧。你又不是故意不去的,工作太忙了,他能理解的。”曲乐安慰他。
陈随文却不那么想,他工作忙不假,但最大的问题不是他没去签售会,而是他压根就忘了这件事,这是不能原谅的,他觉得实在没脸面对高朝。但电话还是要打的,他将书捧回屋里,翻看了一下,书印刷质量还不错,高朝的字写得也很不错,不衫不履,透露出随意和洒脱,像他散漫的性格。
陈随文拨通了高朝的电话,电话响了一声就被接了起来:“喂?”
陈随文听着高朝的声音,对着空气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是我,今天你签售,我答应你要去的,结果给忘了,刚从株洲出差回来,看到你送的书才想起来,实在对不起啊。”
高朝说:“没事,场面很火爆。出版社和书店安排了不少托,不会冷场的。”后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