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失乐园(9)(2 / 7)

第一次见到毛毛了,只是不知不觉间习惯要见到他。但是毛毛先生记得很清楚。伊纹那天穿着白底碎花的连身无袖洋装,戴着宽檐的草帽,草帽上有缎带镶圈,脚上是白色T字凉鞋。伊纹按了门铃,推开门,强劲的季风像是把她推进来,洋装整个被吹胖,又迅速地馁下去,皱缩在伊纹身上,她进屋子把帽子拿下来之后,理头发的样子像个小女生。虽然说总是伊纹来去,而毛毛坐在那里,但毛毛再也走不出去了。伊纹整个人白得像一间刚粉刷而没有门的房间,墙壁白得要滴下口水,步步压缩、进逼,围困毛毛的一生。

毛毛向伊纹道午安,伊纹一面微微鞠躬一面说她来看看。“请问大名?”“叫我许小姐就好了。”那时候伊纹刚结婚,在许多场合见识到钱太太这头衔的威力,一个人的时候便只当自己是许小姐。毛毛本能地看了伊纹身上的首饰,只有右手无名指一枚简单的麻花戒。或许只是男朋友。毛毛立刻被自己的念头吓到。“有要找什么吗?”“咦,啊,我也不知道。”伊纹笑了,笑容里有一种极其天真的成分,那是一个在人间的统计学天然地取得全面胜利的人才有的笑容,一个没有受过伤的笑容。“要喝咖啡或茶吗?”“啊,咖啡,咖啡太好了。”伊纹笑眯了眼睛,睫毛像电影里玛丽·安托瓦内特的扇子。毛毛心头凉凉的,是屋外有冰雹的凉,而不是酒里有冰块的凉。那么美的笑容,如果不是永远被保护在玻璃雪花水晶球里,就是受伤。

伊纹顺一顺裙子,坐下来,说她想看那对树枝形的耳环。小指长的白金树枝上细细刻上了弯曲的纹路和环状的树节,小钻像雪一样。伊纹被树枝演衍出来的一整个银白色宇宙包围。伊纹四季都喜欢——就像她喜欢生命而生命也喜欢她一样——但是,硬要说,还是喜欢冬天胜过夏天,抬起头看秃树的细瘦枯手指衬在蓝天上,她总感觉像是她自己左手按捺天空,右手拿支铅笔画上去的。伊纹用双手捧起咖啡杯,不正统的姿势,像在取暖。小羊喝奶一样嘬嘴喝咖啡,像是为在雪花树枝面前穿得忒少而抱歉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