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通知了阿浩。
阿浩虽然是个领班,也不敢管沈天一的事,就直接去了花姐办公室。
要是没有他们一传一,花姐也不可能带着救兵赶过来。
唉!一到关键时刻,我还是得靠女人庇护!要是我能像老骗子一样,浑身都是本事,随随便便给社会大佬发黑卡,也至于苟且到这般地步。
想到这里,我没来由地叹了口气。
阿浩像知心大哥哥一样安慰我,说这社会就这样子,权势大过天,小屁民只能卑躬屈膝,在这里混久了,什么骨气啊,尊严啊,都是狗屁!只要到兜里的小费,才是实打实的东西。
我苦笑着点点头,估计白晶晶也是被欺负惯了,才变得如此冷漠。
阿浩问我刚才找他什么事儿,我就把想换宿舍的事和他说了。他想了想,说:“小兄弟,这年头开口求人,不先拉点关系,喝几顿酒凑点情分,开口就得被人怼回来。这样,你先和我挤一张床。等有机会了,我肯定和主管说。”
我不想麻烦阿浩,就对他说,再想想其他办法,实在不行就出去租个房子。
阿浩笑道:“跟表哥客气啥!你要是有钱租房,也就不用来打工啦!咱俩这工作都倒班,能碰上一起歇班的时候不多。你放心住,不影响我。”
一句话说到我心坎上,感动得我眼泪差点掉下来。以前一直觉得阿浩是势利小人,对他一点儿好感都没有。今天听他说这话,心里一下子就暖了。
我还是太年轻了,看人看事都凭着个人好恶,既不公允也不客观。
希望暑假这段时间的打工,能让我有所历练。
当晚,我扛着为数不多的行李搬到阿浩宿舍。
临走前,吴大志还特意把我拉到无人处,问我是不是和小妖同居去了。
我知道他反对我和小妖接触,是为了我好,就如实对他说,我受不了宿舍里的臭脚味才搬走的。他不好意思地挠挠头,说他就是香港脚,刚来上班时,还被同宿舍的人嫌弃了好长一段时间。
我憋了半天,实在无话可接,只好说我老家有药酒,回头给他拿来一瓶,一泡就好。
吴大志拽住我的胳膊,一脸惊喜地问我:“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