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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不太聪明的样子,他已经摸清了奚太太的软肋,只要他愿意,他随时都能让奚太太跳脚。
公演这一日早晨,奚家突然有客人到访。
是明世恺。
奚太太是认识明世恺的,他们和明家有些交情,当初简闻溪和奚正结婚,明世恺曾给他们做伴郎。
奚太太笑着说:“来就来了,怎么还拿了这么多东西。”
明世恺看起来格外精神,黑西装,白T恤,看起来年轻又帅气。
“好久没来看您了,您身体还好吧?”明世恺声音温柔。
她就喜欢这种后辈,长的好看,脾气又温和。
要是明世恺是个Omega,和他们家奚正就更般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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