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灿烂的帅哥真的很讨人喜欢,最起码被打扰了上网的爱丽丝并没生气。“爱丽丝。”她和马修握了握手。
“我看到你手机上的新闻……”马修指了指爱丽丝的粉色手机,“我是在哥谭长大的。”他的表情看起来有点复杂。
“你……在哥谭长大的?”爱丽丝是真没想到出门来银行把办个事都能遇见哥谭原住民。觉得自己的反应太夸张了,这次道歉的人变成了爱丽丝,“呃,对不起,我不是……”人家是在哥谭长大的又不代表会是坏人,她的表现可不好。
“哈哈,没关系。”万幸,马修小哥不计较,“我每次和别人说起我是在哥谭长大的,打大家都会听惊讶的。”调侃了一下自己的家乡,他接着说,“小丑又越狱了,也不知道这次蝙蝠侠什么时候能把他抓住。”只字没提哥谭警方,马修似乎把所有希望都寄托在了蝙蝠侠身上。
终于亲身体验了一下蝙蝠侠的人气,爱丽丝没忍住好奇开口,“你见过蝙蝠侠本人吗?”新闻里给出的哥谭越狱犯们全都是红头发、绿头发、大白脸、黑眼圈、满身环的杀马特造型,但看看马修,打扮很正常。所以哥谭其实只有罪犯们审美异常?
“没有……”似乎觉得很遗憾,马修耸了耸肩膀,“蝙蝠侠一般只有在哥谭发生了很重大案件的时候才会出动。但一般那个时候居民区会实行宵禁,我爸妈从来不准我那个时候出门。”看样子不超过二十五岁的马修对于没能亲眼看看哥谭的英雄一直耿耿于怀,“我倒是真的希望哪天能见他一次。要不是他,我可能都不能平安长大,更别提出来上学了。”他蓝色的眼睛眨了两下。
旁边另一位年长些的男人听见爱丽丝他们的谈话,好奇地看了一眼。
自从世界融合到现在,爱丽丝见到了大侦探和大侦探的哥哥,见到了冬日战士,还见到了钢铁侠。但爱丽丝觉得她大概这辈子都没什么机会见到蝙蝠侠了——哥谭治安那么差,她才不会去呢。
#一个积极擅长立flag的女主角#
有人聊天时间总是过得很快,爱丽丝的号码被叫到了。与马修互换了社交帐号,觉得今天认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