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当时血族活下去的信念而存在,然而人类却越来越强大,他们继续活在可笑的回忆与复仇的梦想之中时,人类早已经忘记他们,或者说,在人类的眼里,他们只是人类征程历史上一段黑暗插曲而已,就像荒古时代对人类祖先有致命威胁的狮虎猛兽,如今只能在动物园里接受人类孩子的“调戏”,过不了多久,整个世界上,也只有血族人自己还觉得自己了不起,人类则根本不再将他们视为对手,连这个资格都没有,要有,也只能是动物园的另一种老虎与狮子。
于是,他们幡然醒悟,他们进化的是身躯,是力量与速度,而人类进化的则是集体的知识与智慧,在人类的如脱缰野马的进化前,他们可不就是如曾经称王山林与草原的老虎狮子一样被人类甩在身后不堪一击么?因而,他们也试着学习知识,用他们悠久的生命研究更先进的生物技术,不断地飞速提高自身的实力,以至于,到了如今,血族人的实力并未如人类传说中的那样越来越虚弱,反而越来越强大,大量的血族实力远超他们先辈最强大的王者!
可,又能怎样呢?
人类已经强大到一枚炸弹即可夷平一座城市的地步!
他们速度再快也快不过超音速巡航的战斗机,他们力量再强也强不过现代化重装甲部队,他们在与人类的赛跑中,一开始便处于遥遥领先的位置,然而,最终却被甩在千里之后,连个影子都看不见。
复仇彻底成了一个千年的笑话,享受悠久生命带来的富足生活成了活着的唯一意义,即便是堕落腐朽,又有什么关系?反正他们有的是生命与时间挥霍,他们中有一个人甚至是跟着五月花号逃到新大陆,一直活到现在,兴致来了,或许还参加过独立战争与南北内战。
可被各方证实为不死之王的少年用小小一团黑雾真真切切在他们眼前粉碎人类发明的子弹与炸弹,仿佛颠覆了他们早已养成的某种人类武器不可战胜的观念,威胁到他们如今享受生活的意义基础,震惊中夹杂着莫名地害怕,当然,也有人滋生不可抑制的贪婪。
害怕是大多数血族人的想法,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