秒……加速度10,一小时提升速度3600秒×10=36,000米每秒,2个多小时到了凌晨,就增加到了8万多。
距离开战的中贝巴塔江点,有三万五千二百八十万米……距离等于二分之一加速度乘以时间的平方,1/2×10×8400×8400=352800000米。
我和格兰特走带打两个小时,已经绕过了相当于八个半地球……地球赤道周长四千多万米(40076000米)。
现在我们脚下全是大海……打斗开始后3分21秒,我们就顺着中贝巴塔江,打出了出海口比布努德港。
现在人在半空,以8万多米每秒的综合速度交击着……离海面够远(高),不影响海族平民。
打到现在,我其实已经不生气了……俗称的,打着打着,我很高兴。
嗯,怎么说呢,格兰特即便在跟我生死相击的时候,也把他自己的生命排在最后……像,如果我在跟他打的时候出了生命危险,即便我快要杀了他,他也会拼了性命先救我。
这打起来,就略显无趣了……我只要出了生命危险就能赢,这还打个屁呀。
感悟个人本源间的打斗,是最纯粹的……交击后的想法都没有隐瞒。
格兰特的每个攻击,都以不杀伤我为前提……我明确感受到的。
再加上即便我们打斗影响到平民,格兰特也是只拼了自己的性命去救,也不以杀伤我为目的。
所以现在我要干掉格兰特,很简单,盯着平民的地方猛抽……格兰特就会在不停失去先手,又不杀伤我的反击下,被打死。
我不生气后其实已经可以不用打了,不过既然都打到了现在,我就索性逼逼格兰特,看看他感悟个人本人的状态弄到哪里。
嗯,最多等弄到他上不去的地方,我也假装上不去,平手不就行了。
唉,等等,苏珊娜(不苦逼小女孩-海贼王)、坎蒂丝(吐槽女